很多申請了軟件著作權的朋友會有疑問,就是軟件著作權有沒有保護期限呢?有的話,是多長時間呢?下面,小微律政就來給大家詳細介紹一下。
一、什么是軟件著作權保護期限?
軟件著作權律師認為,軟件著作權保護期限是指軟件著作權受法律保護的時間是有限制的,在軟件著作權保護期限內,除了法律另有規定之外,使用軟件均需要征得著作權人的同意,并向其支付報酬;在軟件著作權保護期滿之后,軟件則進入“公共領域”,不再受法律的保護,任何人都可以在無需征得原著作權人同意、無需向原著作權人支付報酬的情況下使用作品。軟件著作權期限的確立對于既保障軟件著作權人的權利,又促進高科技事業的蓬勃發展,鼓勵萬眾創新的實踐。
二、軟件著作權保護期限的相關規定是怎樣的?
軟件作為著作權客體之一的保護期遵循《著作權法》的一般規定,軟件著作權保護期限分為兩部分:
1、軟件著作權中身份權的保護期限:軟件著作權人的身份權保護期不受時間限制,永久有效,任何人不得盜用、串改軟件著作權人的身份信息。
2、軟件著作權中財產權和發表權的保護期限有時間限制:軟件作品的作者為公民,其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作者死亡后,其保護期以作者死亡后次年的1月1日開始計算,第50年的12月31日保護期屆滿。法人、非法人的軟件作品,著作權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享有的職務作品,其發表權、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的保護期為50年,一般自作品首次發表時起算,截止于作品首次發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后50年內未發表的,著作權法不再保護。
合作軟件作品發表權、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的保護期為作者終生加死亡后50年,但50年的計算以合作作者中最后死亡的作者的死亡時間為起算點。
作者身份不明的軟件作品,其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的保護期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發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者身份一經確定,則適用著作權法的一般規定。
根據《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第15條的規定,軟件著作權保護期為25年,截止于軟件首次發表后第25年的12月31日。保護期滿前,軟件著作權人可以向軟件登記管理機構申請續展25年,但保護期最長不超過50年。軟件開發者的身份權的保護期不受限制。
綜上所述,軟件著作權50年的保護期限是如何計算的呢?本條區分了自然人和法人兩種情況。對于自然人來講,50年的起算點是自然人死亡之日開始起算,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軟件是合作開發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對于法人來講,50年的起算點為軟件首次發表日,截止于軟件發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軟件自開發完成之日起50年內未發表的,《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不再保護。
三、軟件著作權保護期限的起算點是?
如果一個軟件一直處于開發狀態中,其最終的形態并沒有固定下來,則法律無法對其進行保護。因此,本條明確規定軟件著作權自軟件開發完成之日起產生。當然,現在的軟件開發經常是一項系統工程,一個軟件可能會有很多模塊,而每一個模塊能夠獨立完成某一項功能。一般情況下各個模塊是單獨開發的,在這種情況下,有可能會出現一些單獨的模塊已經開發完成,但是整個軟件沒有開發完成。此時,那些單獨的模塊是否有著作權呢?答案是肯定的。我們可以把這些模塊單獨看作是一個獨立軟件,自該模塊開發完成后就產生了著作權。
軟件的創作完成后,一般都要發表。當軟件的開發者把軟件公之于眾后,就說明該軟件已經開發完成并且固定在有形介質上了,否則,公眾是無法看到該軟件的。因此,實踐中經常將發表日期推定為開發完成日期。但開發完成日期與發表日期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時間。
面對軟件著作權侵權過程中出現的各種主觀、客觀原因造成的難題,在維權前期準備階段,需要專業的軟件著作權維權團隊的介入,將案件往后推進過程所可能遇到的實務難點提前做好準備以及預測,一支綜合各方面人才的維權隊伍才能打好維權之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