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貿易走上國際市場的舞臺,離岸公司的作用便不容小覷。不管是國外企業、國內企業還是海內外的個人投資者,通過離岸公司進行國際貿易的不在少數,在外貿行業這個比例更高,這一切都是因為離岸公司具有明顯的優勢條件。
在大多數的國際貿易交往中,進口國與出口國之間都會存在關稅壁壘或者申請配額的限制,在減少了出口量的同時往往還會增加出口成本,企業的出口業務因此會受到影響。聰明的企業于是想出了設立離岸公司從事國際貿易的方法,即該企業首先在離岸地設立離岸公司,將出口的貨物首先轉移到離岸地,再以離岸公司的名義與進口地進行交易,這樣就可以成功地繞開關稅壁壘和申請配額的限制,增加出口企業的進口量。同樣的,利用離岸公司還可以順利進入與企業所在國尚未建交或者外交關系不友好而不便直接進行商務往來的國家和地區 。
我國為了維護國內經濟的穩定,在內資企業國際借貸方面也做了外匯額度的限制,內資企業受到利用外資計劃的影響,應當按照規定履行報批和登記手續,并須符合一些必備條件,這也給很多企業的外負債設置了壁壘。而外商投資企業可以根據企業經營的需要直接向境外銀行或企業貸入外匯資金,除了由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批準經營外匯擔保業務的金融機構和有外匯來源的非金融性質企業為其提供擔保的外,無須納入國家利用外資計劃,借款單位無須經過外匯管理部門的批準,僅需向外匯管理部門登記即可。通過離岸公司規避外匯壁壘,其基本做法就是先設立離岸公司,然后以離岸公司的名義對華投資設立外資企業,這樣就可以把離岸公司在境外借貸的資金轉入該“外資企業”,成功實現境內企業的境外借貸融資。
離岸公司的商業秘密可以享受到離岸地良好的銀行保密制度的庇護。目前很多離岸地都建立了較為完善的金融服務體系,在此之下,銀行保密制度更為健全,更好地保護了公司的商業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