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規定,社保必須交。
用人單位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用人單位拒不參加社會保險的行為違法。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四條、第五十八條;《勞動法》第三條、第七十條、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三條;《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七條;《工傷保險條例》第二條等法律法規定規定,用人單位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是其強制義務。也就是說用人單位必須參加社會保險,不參加社會保險的行為是違法的。
二、企業不交社保的后果。
1、行政責任。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繳費單位未按照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或者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2、民事賠償責任。
首先,要賠養老金損失。重慶市高院就頒布過一個相關案例,案情是,2007年2月,馮某某開始在重慶市江津區某某機械有限責任公司上班。2007年11月9日至2012年8月15日,某某機械公司先后三次與馮某某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但未為馮某某繳納養老保險費。2012年7月5日,馮某某以某某機械公司未給其參加社會保險為由,向某某機械公司發出《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要求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關系,某某機械公司于次日收到該通知書。此后,馮某某提起仲裁、訴訟,要求某某機械公司賠償養老保險待遇損失。法院認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一條規定,“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其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而發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馮某某在某某機械公司工作期間,某某機械公司未依法為其繳納養老保險費,故某某機械公司應承擔馮某某在其單位工作時間年限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賠償數額應當以上年度統籌區域社會平均養老金為標準,按照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與以統籌區域人口平均預期壽命計算的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年限的比例進行計算。重慶市江津區2011年度社會平均養老金標準為1515.33元/月,重慶地區人口平均預期壽命75.7歲,馮某某在某某機械公司的工作時間為5.33年,故某某機械公司應當支付馮某某養老保險待遇損失101442.51元(1515.33元/月×12月/年×15.7年×5.33/15年)。
此外,工傷、醫療、生育、失業等保險條例無一不規定了當職工遇到需要保險理賠的情形而企業未繳納相應保險而所有賠付責任由企業承擔的條款。
勞動者還可以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以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為由解除勞動合同,進而依照該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當然,不為職工交社保,還直接影響到職工對用人單位的歸屬感。
三、企業不太愿意交社保
國家規定的社保“五險”單位繳納比例:基本養老保險為工資的21%,基本醫療險為11%,失業保險1.5%,生育保險1%,工傷保險0.5%,總計35%。“五險”為法定,即必須繳納。
以月工資2000元的員工為例,如果公司足額繳納,則必須繳納“五險”602元。加上住房公積金240元,共繳納842元。員工個人繳納部分:養老保險8%,醫療保險2%,失業1%,工傷保險、生育險個人不繳納。“五險”全部11%,220元。如加上12%住房公積金240元,員工實際每月只能拿到1540元。
社保繳費依據的是本人的實際工資的100%繳納,但最低繳費基數不能低于上年度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最高不得超過300%。
現實中,很多企業是按上年度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繳納社保的,對于個人實際工資高于上年度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的,相當于少繳了社保。
如果給員工購買足額社保,企業人力成本至少要上升30-40%。對于盈力能力較弱的企業來說(特別是勞動密集型企業),很難消化。這便是企業為什么不愿給員工足額繳納社保的根本原因。
四、不交社保的救濟辦法
1、職工寫不交社保申請書。有一種情形是,職工也確實不愿意交,因為也得扣除職工工資的10.5%。可以要求職工寫一份申請書,比如:“公司領導,公司人力資源部的同事已向我宣講了社保理應依法繳納的法律規定及政策,我已全部知曉和明白。但經本人慎重考慮,本人還是決定本人的社會保險由本人自行在社會流動窗口去繳納,不由公司辦理本人的社會保險。對由此可能給本人和公司帶來的任何法律責任,本人愿意全部承擔。請公司按此辦理。公司可以按月發給我社保補貼,如我日后反悔,以任何方式向公司主張因未繳社保的法律權利時,應先行按領取到的社保補貼總金額的3倍退還公司。同時,反悔是一種背信行為,如有此種行為發生,則公司可以將我這一份申請書予以公示,以讓社會對我的背信行為進行遣責。以上是我真實意思的表示,特此申請。”這個申請書并不能規避企業的法定義務,但是在一定成度上可以防范職工以此為由向企業要求補繳或因此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支付經濟補償金等。
2、購買“雇主責任險”。現在各大保險公司都有這個險種,其主要理念是當企業承擔賠付責任后可以向保險公司理賠,以此降低企業的經濟賠付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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