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股權變更一般是股權轉讓,俗點表述出來則是股權擁有方轉讓股權和股權受讓方意見意思達成一致的情況下,按照正規程序辦理的股權轉讓手續,具有法律效力,是轉讓方將自己的擁有的股權比例轉讓給他人,使他人擁有同等的股權的情況。下面小微律政的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關于股權轉讓有什么具體要求。
股權轉讓的具體要求有:
1、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要求必須經過工商機關的登記注冊成立,頒發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公司才能依法取得法人資格。公司是股東的家園,股東股權依賴公司而存在。沒有公司,沒辦法談股權,更無從談起股權轉讓。因此,公司沒有登記注冊成立的,未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證明文件,那么出資者就不具有股東的資格,當然也不具備股權轉讓的法定基本條件;由此可見,只有經過工商機關審核通過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才具備法定的股權轉讓的條件;
2、公司股東基于社員資格而享有的股權比例,其中包括各種具有財產性質的請求權和共同管理公司的權利。作為股東必須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才可獲得股東資格。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注冊登記公司時,出資人(股東)或者發起人填寫簽署的《開業登記申請表》和《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資料中,都有股東姓名的登記和變更登記內容記載。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應置備股東名冊。有限責任公司應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股份有限公司應將發起人記載于公司股東名冊。出資證明和股東名冊是公司對出資人或者發起人認定為公司股東的法律憑證。如果沒有獲得出資證明書或沒有記載于股東名冊,則很難認定其為該公司的股東。沒有股東資格,也就無從淡起股權轉讓了;
3、取得股權程序合法。出讓人取得股權的程序應合法,對可能因為違反法定程序而取得的股權負責,比如出讓人是通過欺詐、脅迫等非法手段取得的或取得股權時侵犯了他人的優先權。上述情形均可能導致股權取得無效,當股權取得無效的情況下,轉讓股權就會出現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