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根據在香港有無經營,可分為兩種不同方式進行報稅:做帳報稅和零申報。
其中零申報是指若在一個財政年度內,公司在香港無任何經營,則該年就可以向政府申請零報稅,意即無營業,申請免于做帳、核數和繳納稅款。
而如果做零申報則一般性需要滿足三個條件,
一、香港公司沒有購買過任何的物業的記錄。
二、香港公司沒有發生任何的業務(包括在港業務和海外業務)。
三、沒有任何的銀行進出入記錄。
如果三個條件都符合,那么香港公司零申報則可以在報稅的時間內進行申請。一般新公司會在第18個月收到香港稅局發來的利得稅表,香港公司零申報必須在收到稅表后的一個月內持填報好的利得稅表去稅局報稅。
香港零申報其辦理流程大致如下:
1.收到香港稅局的利得稅表
2.簽署委托代理協議書
3聯系公司股東,了解到公司無營運
4.寄出稅表及零報稅確認書,由一個股東簽字并寄回
5.交付報稅費用
6.由香港會計師辦理報稅事項
等以上幾項審核辦理完畢,會通知該公司。
一般新公司會在第18個月收到香港稅局發來的利得稅表,零申報必須在收到稅表后的一個月內持填報好的利得稅表去稅局報稅。
值得一提的是,有些客戶會認為成立香港公司后,只要不在香港當地營業,便無需繳納任何的稅務也不需要出具任何的財務報表(通常是做零申報),這完全是一種錯誤的概念。因為香港公司的免稅不是與生俱來的,所有的一切都是需要經過申請的,因為香港實行來源地征稅原則,如果公司的盈利并非在香港產生,則香港稅務局就無權要求該公司繳交利得稅,可以向香港政府申請海外利得,申請獲批準后就可豁免相應稅款,但亦必須要做一份相應的核數師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