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發改委研究制定了《互聯網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第一批,試行版)》,列明了一批在我國境內互聯網領域涉及的禁止和限制投資經營的市場準入事項。
全行業的負面清單
負面清單覆蓋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金融業;制造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互聯網全行業。
備受關注的互聯網金融、網約車等市場禁止準入和限制準入規則也建立起來。
在互聯網金融方面,負面清單對非公開募集基金、機構或個人依托互聯網開展金融活動、支付業務、互聯網保險業務、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限制準入,需經過監管部門批準或辦理備案手續,才能從事相關業務。
其中最大的亮點是,負面清單對互聯網金融行業中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提出了十三條禁止性規定,包括網絡借貸業務與股權眾籌業務隔離,同時自融、擔保、承諾保本保息、資產證券化業務都將被禁止,另外,對于信息披露和宣傳的問題也將被嚴格約束。
網約車行業終于迎來了準入清單。負面清單規定,申請從事網約車經營的,應當具備線上線下服務能力,根據經營區域向相應的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申請從事網約車經營的車輛,應當符合有關條件,取得相應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發放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從事網約車服務的駕駛員,應當符合有關條件,取得相應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發放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無論牌照發放門檻以及規則如何設定,但負面清單總歸為網約車的存在提供了政策法規上的依據。
負面清單為互聯網創新預留空間
負面清單的方式本身體現了事中事后監管的思路,而非通過設置高門檻的準入制、牌照制要寬松。實際上體現的是底線思維,為對底線之上創新的預留空間。
同時,這份負面清單的準入規定一共列出30條,其中還有6條是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明確作出規定的內容。雖然文件中也指出,“互聯網+”新業態新模式層出不窮,將及時調整不適應“互聯網+”特點的政策規定,試行期內能夠出臺的,《清單》將納入其中實施,如有關部門正研究制定的股權眾籌、金融信息服務等方面管理規定和政策規章。但是即便如此目前30條禁止性和限制性規定顯然不多。除了明確存在風險的互聯網市場行為被禁止和限制之外,沒有禁止的行為實際上都可以在現有法律框架內暢行無阻,政策風險極大降低。
中國互聯網創業者終于知道自己可以做什么
負面清單列明了一批在我國境內互聯網領域涉及的禁止和限制投資經營的市場準入事項。這也就意味著,在中國,互聯網相關行業什么不可以做已經基本明確。
同時也意味著,在禁止之外,什么可以做以及創新的程度也有了參考。
毫無疑問,互聯網創業的政策風險因此一定程度降低。長久以來,對互聯網創業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一直是創業者內心的隱憂。因為政策不明朗,政策法規的發展落后于技術和商業模式的步伐,讓創業者在創新和出界之間難以把握,以至于容易導致兩類情況,一是恐踩紅線,不能敢在創新方面大展拳腳;一是勇于創新,結果政策監管來了直接被叫停,前功盡棄。后者恐怕是滴滴式創業企業最大的恐慌和潛在危機。
但是現在,互聯網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的設立或從源頭上解決此類互聯網創業遇到的“黑天鵝”事件,這可以使創業者在起步之初就知曉自己是否已闖入創業禁區,同時沒有禁止即被允許,有了相對清晰的業務邊界。雖然負面清單還會不斷完善,也應該與時俱進,但是不能做什么、可以做什么以及可以做到什么程度,至少創業者心里多少有了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