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冊名稱
國家鼓勵全民創業,隨著黨中央提出“雙創”以來,工商、稅務等行政機關的簡政放權,推出各種稅收優惠政策,各行各業的創業者們紛紛涌現出來注冊自己的公司和企業,但是在這過程中一些流程知識的的欠缺往往導致創業者們事倍功半,下面小微律政帶大家一起了解注冊公司的名稱的要求。
1、北京公司注冊名稱核準條件
一、企業名稱不得含有下列內容的文字:
1、 有損于國家、社會公共利益的;
2、 可能對公眾造成欺騙或者誤解的;
3、 外國國家(地區)名稱、國際組織名稱;
4、 政黨名稱、黨政軍機關名稱、群眾組織名稱、社會團體名稱及部隊番號;
5、外國文字、漢語拼音字母、阿拉伯數字;
6、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
二、企業名稱應當使用符合國家規范的漢字。
三、企業法人名稱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企業名稱中不得含有另一個企業名稱。企業分支機構名稱應當冠以其所從屬企業的名稱。
五、企業營業執照上只準標明一個企業名稱。 六、企業名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準:
1、與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或者登記注冊的同行業企業名稱字號相同,有投資關系的除外;
2、與其他企業變更名稱未滿1年的原名稱相同;
3、與注銷登記或者被吊銷營業執照未滿
3年的企業名稱相同;
4、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
小微律政作為專注為中小微企業提供一站式工商、稅法、法律服務的創業法律專業服務平臺,一直秉承著“讓創業更簡單”的理念。
目前已擁有國內以及海外數萬條經典成功案例,根據您的需求為您量身定制高效、專業、靈活的服務。
如果您有任何疑問歡迎致電話4000-400-918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