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體資料
(一)企業概況
企業最新廠志:應包括企業經營歷史、行政隸屬關系、組織機構、人員構成、在行業中的地位、地域特點、經營現狀(包括主要經營業務、銷售網絡、效益現狀)、曾獲得的榮譽及相關的國家產業政策等詳盡的書面資料。
(二)法律性文件及總體資料
1、提供被評估單位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產權登記證、稅務登記證、公司章程、財務制度、公司設立及歷次變更之驗資報告、最近一年會計報表審計報告、最近一次評估報告;
2、提供說明委托方與資產占有方之間的隸屬關系或經濟關系的書面資料;如無隸屬或經濟關系,則寫明發生評估的原因;
3、提供此次資產評估立項申請書、主管部門批文(原件)及財政部(各地國有資產管理局)立項的批復(不需要國資局確認者,此項可取消);
4、提供有關評估行為的主要依據:如中外合作協議、股份制改造批文及其他相關文件;
5、簽訂委托方、資產占有方承諾函;
6、提供被評估單位剝離前、后近三年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以及剝離方案。
7、提供被評估單位的組織機構圖;
8、提供被評估單位委托評估所涉及資產的范圍及單位重組方案文本文件;
9、評估基準日企業主要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利潤分配表,包括需合并的下屬企業財務報表(正件);
10、企業各類資產評估申報表:根據企業資產負債表的內容,按我所提供表格格式分別不同的企業進行填寫(各類資產明細帳帳面價值必須與資產負債表數據一致);
11、企業帳外資產、在用已攤消完的低值易耗品,應根據資產的類別,按照我所提供的表格式樣單獨填寫;
12、資產評估有關事項的說明及其他有關資料。
二、各類資產有關資料
(一)流動資產
1、企業財務制度、管理情況簡介;
2、評估基準日各開戶銀行對帳單和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3、企業短期投資合同或協議書;
4、企業中涉及租賃資產、抵押資產、擔保資產、訴訟資產的協議或證明文件;
5、有關壞帳核銷的證明文件(需經各單位領導、上級主管領導及相關財稅部門審批);
6、選取主要購貨發票、銷貨發票、相關記帳憑證及合同復印件;
7、部分有代表性的存貨的出、入庫單;
8、存貨的市場參考價格;
9、有關待處理項目的處理文件。
(二)長期投資
1、企業長期投資合同或協議書;
2、被投資企業情況及評估基準日資產負債表等。
(三)固定資產部分
A.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部分
1、房產證;
2、自建房產(未辦理房產證)需提供征地、建筑、開工、竣工等有關文件;
3、外購房產(未辦理房產證)需提供購買協議書及付款憑證;
4、廠區平面圖、室外管線圖(包括上水、下水、煤氣、暖氣、蒸汽、電線、電纜等);
5、工程概(預)算書、工程決算書、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6、當地建筑安裝定額標準、調差文件;
7、當地建筑材料參考價格;
8、主要房屋建筑物的實物照片;
B.機器設備及運營機具部分
1、工藝流程圖及說明;
2、設備安裝位置示意圖;
3、大型、精密、價高等重點設備的技術參數;
4、設備臺帳;
5、大型國產設備的購貨發票及合同,進口設備的合同、報關單,租賃設備的租賃合同;
6、設備檔案(包括運行記錄、事故記錄、維修保養情況);
7、大修、技改資料(次數、時間、費用);
8、設備安裝工程竣工資料;
9、設備設計及使用說明書;
10、主要產品的產量及銷售報表;
11、主要產品的原材料和輔助材料消耗、單位能耗、單位煤耗統計表;
12、主要機器設備實物照片。
C、車輛行駛證復印件。
(四)無形及遞延資產部分
1、購入無形資產的合同、付款的憑證;
2、投資項目的合同、協議以及投資項目的近期財務報表。
(五)土地使用權部分
1、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轉)讓合同、協議,政府有關部門關于土地使用問題的批文,土地使用權獲取費用的支付憑證,土地使用權獲取途徑、方式、過程等背景資料;
2、土地紅線圖、土地規劃用途、建筑面積及規劃部門批文;
3、城市行政區劃圖,城市交通圖(或旅游交通圖),地區宏觀發展規劃,城市發展規劃,城市建筑發展規劃。
(六)流動負債與長期負債部分
1、企業長期、短期借款合同,付息情況說明;
附注:
1. 以上所述具有通用性,如果被估單位不存在該種資產或不符合以上某種情況,則可以忽略。
2. 以上被評估單位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均要求加蓋被評估單位的公章。各個清查評估明細表下方填表人需由本人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