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注冊商標證書是沒有辦法進行商標轉讓的,因為商標轉讓交易需要連商標注冊證書一起轉讓,但是商標注冊證書可以補辦的,可以自己到商標局進行補辦,也可以通過專業的商標代理機構補辦。補辦之后才能進行商標轉讓。
當然,這些是有法律明文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 《商標注冊證》遺失或者破損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補發。《商標注冊證》遺失的,應當在《商標公告》上刊登遺失聲明。破損的《商標注冊證》,應當在提交補發申請時交回商標局。
補辦時,應該提交以下申請文件。
1、補發商標注冊證申請書; 委托代理機構的由代理機構發您委托書您簽章就ok了
2、商標注冊人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或個人申請的提供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
3、《商標注冊證》遺失的要在商標局在《商標公告》上刊登遺失聲明;《商標注冊證》破損的,將《商標注冊證》交回商標局
4、商標電子圖樣
領取到新的注冊商標后,你就可以安心的進行商標轉讓了。不過商標的幾點注意事項還是要知道呀。
1、轉讓注冊商標的,商標注冊人對其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近似商標應當一并轉讓。
2、轉讓申請提交一個月后,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申請人《受理通知書》。
3、如果轉讓申請有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書面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
4、轉讓申請核準后,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受讓人轉讓證明,并將該商標的轉讓事宜刊登公告。證明上的落款日期為公告之日,受讓人 自該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5、轉讓申請因其他原因不能核準的,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書面通知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