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類零售許可相關的政策有哪些呢?下面小微律政就來跟大家詳細介紹一下:
酒類零售須知
一、酒類零售者(包括賓館、酒店、餐館、酒吧、KTV、夜總會等)都必須持《工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稅務登記證》到當地酒類行政主管部門進行酒類零售備案登記。并領取《湖南省酒類零售備案登記證》。
二、酒類經營者備案登記按屬地管理原則,一個經營場所填報一個《酒類流通備案登記證》,并且實行商務部統一編碼。
三、經銷散裝白酒的應在固定地點貼標銷售散裝酒,禁止流動銷售散裝酒。
四、酒類零售經營者在購買酒類產品時,應當向貨源單位索取有關酒類的質量證明和酒類流通隨附單,無質量證明和酒類流通隨附單的酒類一律不得銷售經營。嚴禁銷售假冒偽劣酒類,對銷售假冒偽劣酒類者,一經發現將嚴厲查處。
五、酒類零售經營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酒類商品,并應當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予以明示。
酒類商品經銷企業辦證須提交的材料
從事酒類商品批發和零售須向當地酒類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酒類商品批發許可證》和《酒類商品零售備案登記證》,取得合法經營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