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了新公司制度改革后,普通有限公司跟一人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冊資本和出資方式方面已經不存在太大區別,現行主要的區別表現在于股東人數、年報的區別跟設立個數上,以下就小微律政的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有限公司和一人有限公司的區別。
1、股東人數的區別:
一人有限公司,故名思義:一個股東成立的有限公司
普通有限公司,股東為2-50人
2、年報的區別:
3、設立個數的區別:
一人有限公司有規定:一個自然人只能是成立一個一人有限公司。
普通有限公司,股東可成立多個有限公司。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該在公司登記中注明自然人獨資或者法人獨資,并在公司的營業執照中載明。
小編建議要謹慎選擇設立一人有限公司,理由如下:
根據《公司法》第六十四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財產的,應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這意味著,當公司財產跟個人財產不能區分時,個人對公司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一人有限公司也需要提供公司監事的身份證復印件;就是一人有限公司也要提供另外一個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作為公司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