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墊資分有普通墊資、過橋墊資、新三板開戶墊資等。在說墊資之前,我們先來說說墊資都有什么,“墊資”顧名思義就是代為墊付資金,照之前的說法,墊資一般是發生在工程項目中的,因為我們大家都知道,做工程是先做再給錢的,所以這就需要 承包人先行墊資才可以,但是不是每個人手里時時都有大量現金的,這就避免不了需要拆借“別人”的錢,慢慢的,就有了專門從事這個行當的人,那除了之前所說 的這個最為普通的墊資,隨著房地產的火爆,慢慢出現了一種新型的墊資,“過橋墊資”,不得不說這個名字取的還是很形象的,因為“過橋墊資”和“墊資”最主 要的區別就是“過橋墊資”時間短,還有一種“新三板墊資開戶”,“新三板墊資開戶”主要是幫助投資者能成功在新三板開戶。投資者開戶資金不足,就墊資幫助 投資者達到500萬的開戶標準。最終成功開戶。
在實際的操作中,墊資風險極大,如需墊資,一定要有律師把關才可以,下面是一個關于墊資的案例
案例中的人物以字母來代替。
A 向B借款,同時將其名下某房產抵押給B,并經過抵押權登記。此前,A已經將該房產抵押給某銀行,某銀行作為第一順位的抵押權人擁有40萬的債權,而B作為 第二順位的抵押權人,擁有60萬的債權。現A與B協商決定,由B先墊資還款給銀行,從而可以注銷銀行的抵押權,而后注銷B在該房產上的抵押權,再由A將房 產過戶給B,以抵欠款。
律師分析:
看似簡單有效的方法,其實是一個涉及到民間借貸和抵押權以及順位的復雜的法律關系,充滿風險,必須謹慎對待。
首先,B事先應前往辦理抵押權登記的房管局確認,是否有其他債權人起訴A并申請保全了該房產。
如若該房產已經被保全,那么即使B向銀行墊資還款,解除了該房產上所有抵押,仍然無法順利進行房產過戶,反而很可能讓40萬元墊資打了水漂。這時,B的正確做法應是向法院起訴A要求返還欠款。在執行了該房產后,B作為第二順位的抵押權人仍能分到執行款。
如果該房產尚未被申請保全,也無其他抵押權人,此時B應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步,與A補充簽訂一份抵押合同,合同寫明該房產抵押給B,為B的100萬元債權提供擔保,這樣B墊資的40萬元以及本身的60萬元債權都能得到保障;
第二步,B為A墊資還款給銀行,解除銀行所擁有的抵押權;
第三步,B與A一起到房管局辦理解除B的抵押權的手續,緊接著馬上辦理房產過戶手續。需注意的是,解除B的抵押權與辦理過戶手續幾乎要不間斷緊密進行。
采取墊資還款的方式來實現債權,以上步驟必不可少,只有這樣,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法律風險,快速有效、安全合法地實現自身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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