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青海省促進市場主體發展大會精神,扶持全省個體工商戶健康、快速發展,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最近,省工商局從我省實際出發,在深入調研、廣泛征求意見、多次修改完善,并借鑒外省經驗的基礎上,制定出臺了《青海省工商(市場監管)部門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的實施意見》。《意見》的出臺,是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又一重大舉措,將對全省個體工商戶和全省經濟持續健康發展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意見》共五部分18條,旨在通過進一步發揮工商職能作用,放寬準入,簡政放權,優化和完善服務舉措,促使個體工商戶發展領域不斷拓展,品牌意識不斷增強,科技型、創新型、成長型個體工商戶蓬勃發展,新產業、新業態、新優勢得到有效聚合,全社會創業活力、創新能力持續增強,質量效益顯著提高,成為全省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
《意見》較此前出臺的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有了諸多新規定,包括進一步放寬準入條件,實行“先照后證”;允許“一址多照”,提交住所(經營場所)合法使用證明即可登記注冊;簡化名稱核準,可冠市、州行政區劃;鼓勵轉型升級,提高市場競爭能力;允許自有或租用住宅作為經營場所從事網絡經營;鼓勵探索和完善市場退出機制;首次輕微違法減輕或不予行政處罰;深化“首辦責任制”,全面優化登記窗口服務水平;鼓勵個體工商戶依法申請商標注冊,申請商標保護;鼓勵高校畢業生、復員退伍軍人、返鄉農民工自主創業;組織專家學者為個體工商戶把脈問診、出謀劃策;允許個體工商戶以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設立抵押權,辦理動產抵押登記申請銀行貸款,等等。
同時規定,各級工商(市場監管)部門要依法加強市場監管,加大政策宣傳力度,積極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和寬松健康的發展環境,為個體工商戶的發展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