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的逐漸壯大,擴建就成為了常態,可是并不一定創建的分公司會同樣的繁榮,此時就面臨要將其進行注銷。此時就會有朋友產生了疑惑,分公司可以簡易注銷嗎?該如何辦理呢?小微律政為您解答。
答,是可以的。只是在通常情況下,分公司是沒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走普通程序即可,法條中也沒有不可以簡易注銷的表述。
一、公司申請簡易注銷,需要符合哪些條件?
1、領取營業執照后未開展經營活動(未開業);
2、申請注銷登記前未發生債權債務。
二、簡易注銷的流程大致分三步:
第一步:企業在公示系統填報簡易注銷公告
(1)公告填報
(2)公告查看
(3)公告撤銷
第二步:公告,等待是否有人提異議
公告期結束后還有人要提出異議怎么辦?
《指導意見》沒有明確規定,但總局對文件的解讀材料明確:
公告期內,有關利害關系人及相關政府部門可以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簡易注銷公告”專欄“異議留言”功能提出異議并簡要陳述理由。公告期滿后,“異議留言”功能關閉。
第三步:企業申請簡易注銷登記
主要包括下列條件:
1、企業是否屬于符合簡易注銷條件的4種企業類型;
2、企業是否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3、企業是否按照規定在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進行了45天簡易注銷公告;
4、企業在簡易注銷公告期內是否被提出異議;(其他部門通過非公示系統提出)
5、企業是否曾被終止簡易注銷程序;
6、其他不能簡易注銷的情形。
以上就是分公司簡易注銷的相關介紹了,更多注冊公司,公司變更和代理記賬等問題,可隨時咨詢小微律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