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法人,到底是不是一個真實存在的人?從字面意思上來看是的,但是你仔細翻閱相關法律會發現你這么長久以來的認知或許是有偏差的!
法人這個概念本來是指一個公司或機構在作為“法律上的人”的地位,與自然人(即真實的人)概念對應,可以直觀理解為:一家公司就是一個法人。但在日常生活中,人們約定俗成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稱為法人,法定代表人才是一個實實在在的人。而法人變更這個概念通常指也是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不是法人的變更,即一家公司的分立與合并。
從《公司法》第一章總則第三條也可以看出來“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所以一整個公司才是一個法人。而法人代表是代表整個公司發言的人,也是所謂的公司代表,具有很重要的地位。
所以大家現在分清楚“法人”和“法人代表”了嗎?法人不是人是公司一個整體,而法人代表才是一個真實存在的人!如果您對于公司法人變更相關的問題存有任何疑惑,小微在線問您答疑解惑,是你創業路上最好的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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