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略方向對了,要達到既定目標還有賴于很多因素,所以對于時下涌起的創業熱潮,我們應該保持足夠的理性和謹慎,尤其要認識到創業和創新活動所依托的政策和外部環境等限制問題。
“創業”不等同于“創新”。理論上說“創業”是指創造或利用商業機會重新組合生產要素,暗含著某種程度的創新。但不同類型、處于不同價值鏈階段的創業活動在創新內容和程度上存在很大的差異,它受到市場成熟程度、知識和技術儲備量、以及經濟和制度環境的極大影響。中國許多創業活動還屬于價值鏈低端的重復性商業活動,這類活動或許能夠在短期內解決就業的問題,但對于推動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服務的應用以及更大層面上產業結構的升級上還未能發揮更積極的效應。中央政府近期出臺的一系列簡政放權的政策確實大大降低了創業的準入門檻,一大批良莠不齊的企業泉涌而出也在意料之中,領導層或許希望以此激發市場力量,通過自由競爭實現淘汰優化,并進一步倒逼政府的行政改革。但市場的不成熟及“創業”與“創新”存在差異是中國的現實,在積極為創業造勢的同時,政府仍然有責任對創業行為進行引導,將創業大潮引導向具有真正創新意義的方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