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時代,創業目前是很多年輕人的選擇,正式創業首先要做的就是要注冊公司,注冊公司首選需要給公司起一個好名字,但很多創業者不知道的是,公司起名也與商標息息相關。
不久以前在北京注冊公司,公司起名還必須取得《名稱核準通知書》,但2015年6月北京市場監管局發布《北京市企業名稱自主申報登記制度的公告》后,創業者在北京注冊公司時公司起名也不必經過審批了。
提醒創業者,公司名稱自主申報不代表公司起名可以隨意任性,查詢北京市場監管局發布的“企業名稱自主申報規則”摘要如下:
1、不得與同一登記主管機關核準或者登記注冊的同行業企業名稱相同
2、 不得使用漢語拼音字母、阿拉伯數字或繁體字、異體字等不規范漢字
3、不得含有以下文字:
(1)外國國家(地區)名稱、國際組織名稱
(2)政黨名稱、黨政軍機關名稱、群眾組織名稱、社會團體名稱及部隊番號
(3)黨和國家領導人姓名、歷史文化名人、當代有影響力的人物姓名等
(4)含有不良政治、宗教及民族歧視性的文字
(5)有損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其他不良影響的文字
(6)馳名商標、廣東省著名商標的文字標識
最后一條“公司名稱不得含有馳名商標、廣東省著名商標的文字標識”要怎么理解呢,先看一個案例。
案例1 “山東海天”被“佛山海天”告沒了,法院判決“山東海天”停止使用“海天”字號
山東海天公司成立于1997年12月18日,其前身是樂陵市云海食品有限公司,2007年1月更名為樂陵市云海食品集團有限公司,2007年6月21日更名為山東海天公司。
法院認為,佛山海天于1987年開始使用“海天”字號,佛山海天的“海天”字號及商標在山東海天使用“海天”字號之前已經為相關公眾所熟知,而山東海天使用“海天”字號的時間為2007年6月,其商標注冊時間和企業字號使用時間均晚于佛山海天。
從山東海天的公司設立變更過程看,山東海天申請變更并使用“海天”字號,明顯具有搭佛山海天便車的主觀故意,山東海天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海天”字號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
2015年4月13日,佛山中院判決山東海天停止侵權行為,停止使用帶“海天”字號的企業名稱,并辦理企業名稱變更手續。
在這個案例中,佛山海天的海天注冊商標具有一定知名度,即上述規則所述的著名商標或馳名商標,知元商標提醒創業者,在公司注冊起名時,不能將同行業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標作為企業字號來注冊使用,否則即使將其成功注冊為公司名稱,也很容易被法院認定為不正當競爭。
根據諸多類似案例整理出以下幾點創業者應當了解的商標常識,供創業者參考:
一是公司注冊起名時進行商標注冊查詢,不要將同行已經注冊的商標作為公司名稱注冊,如果創業者公司已經成立,則應當盡早查詢公司名稱在公司注冊前是否已是同行的注冊商標了;
二是起公司名最好用自造詞,比如上述的“海天”、“國電南瑞”,還有如騰訊、華為、比亞迪、萬科;
三是公司名稱與產品品牌最好一致,比如華為、比亞迪,該詞匯注冊為商標后既可同時保護到企業字號和品牌,也節省品牌推廣費用,如果已經成立的公司兩者不一致的也可考慮將公司名稱更改為與產品品牌一致;
四是品牌傳播到一定程度后,要及時申請認定為著名商標或馳名商標,用好商標法的法律制度保護并發展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