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臺區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僅支持線下的形式,您可以自行前往豐臺區南苑路7號(南三環木樨園橋西南角)一層綜合受理窗口,該地址僅供參考。
辦理材料:
1、食品經營許可新辦申請表;
2、方位圖(經營場所的具體位置);
3、操作流程;
4、平面布局圖
辦理流程:
1、申請人前往政務服務中心提交申請材料;
2、對申請材料進行統一預受理、預審查。申請材料齊全的,將會當場受理;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中心會向申請者一次性告知需補正的全部內容,申請者需認真修改并盡快提交;
3、初審無誤后,核查人員進行現場勘查,再次對材料進行實質性審核;
4、審核合格的將作出批準決定,不合格的不予批準,作出不予辦理的決定并說明理由;經批準的,申請人需要前往窗口領取證書或者是電子證件,具體以窗口通知為準。
辦理時間:承諾辦結時限5個工作日
注意事項:
1、場地面積60-200㎡的可以到街道所里辦,其他需要到政務中心辦理;
2、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證件應該是原件,如需提交復印件的,應由申請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簽字并注明與原件一致或直接加蓋公章;
3、申請書單位名稱應與營業執照等合法主體資格證明的名稱必須完全一致;
4、營業執照等主體資格證明應在有效期內;
5、提交的申請材料應逐頁加蓋公章或騎縫章,沒有公章的可由申請人簽字。
如有幫助,更多資訊歡迎關注小微律政。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備案